警方隨后很快就發現了那些尸塊,雖然沒找到頭顱,但大部分的軀干和四肢都找到了。
法醫將這些尸塊拼湊之后,很快就得出了結論,被害人身高在一米八左右,年齡在30到35歲之間,另外左手腕處還有一條傷疤。
警方隨后便在當地電視臺發布了一條尋人廣告,大概內容如下:
本市有一名男子被車撞了,現在正在醫院搶救,身高一米八,年齡三十多歲,左手腕處有一條傷疤,由于不能確認此人身份,如有知情者,可以來醫院認一下。
這條廣告發出去之后,很快就有個老頭跑來了:“我兒子已經好幾天沒有消息了,家里門一直鎖著,也沒去單位,他是個警察,身高一米八,之前在處理打架案的時候,拉架時被人把手腕劃傷了,左手腕留了一個很大的疤痕。”
警察趕緊讓老頭去辨認尸體,老頭一眼就認出來了,死者正是兒子董大慶,這一下事情嚴重了,警察隨后就去了董大慶家里。
等警察把門撬開之后,一進屋全都傻眼了,現場一片狼藉,墻上、地上、床上、桌子上到處是血,另外還有一些骨頭渣子和肉沫,全都在地上堆著呢。
警方提取了一些組織,拿回去一化驗,和那些尸塊是同一個人的,可以確認董大慶已經被害了。
警方馬上對董大慶的人際關系進行了深入調查,董大慶老爹很快又提供了一條信息:“之前我兒子說他新交了一個女朋友,兩個人住在一起,現在他那個女朋友不見了,另外我兒子前幾天還從我這拿走了一張兩萬塊錢的存折,說是準備用來結婚,現在存折也不見了。”
這回案情基本上明確了,董大慶新交的女朋友任秀娥有重大作案嫌疑。
由于當初董大慶跟老爹說了,這個女朋友是通過婚姻中介認識的,所以警方下一步就是將全市兩百多個中介全都排查了一遍,最終在唯美信息部的登記本上,找到了董大慶和任秀娥的名字。
但是接著深入調查后發現,根本就找不到能對上號的人,因為馬艷紅用的是假名字,根本就沒有人認識她。
警方只能通過唯美信息部工作人員以及董大慶鄰居的描述,繪制了一張模擬畫像,然后又制作了好多通緝令,粘貼到了各個地方。
大概一個多月之后,一個樺川縣的農村老太太進城走親戚,看到這張通緝令后就呆住了:“這不是我們村老馬家的三丫頭嗎!”
這一下馬艷紅徹底露出了原形,但是雖然確認了她的身份,結果還是找不到人,誰都不知道她去了哪里。
不過這時候還有一個希望,那就是董大慶存折上的兩萬塊錢一直沒被人取走,如果要是馬艷紅把存折拿走了,她肯定得去取錢,所以佳木斯的幾個銀行網點,此時已經都被警方暗中監控了。
又過了半個月左右,馬艷紅終于來銀行取錢了,結果剛把存折拿出來,幾名便衣警察一擁而入,當場把她擒獲。
其實從這個細節來看,馬艷紅的智商并不算高,正常想要干這種事,最好就是取完錢再殺人,或者是殺完人后第一時間把錢取出來,然后馬上就遠走高飛,馬艷紅過了這么久才去取錢,純屬自投羅網。
馬艷紅被抓之后,馬上又開始滿嘴跑火車了,她一邊放聲痛哭一邊告訴警察:“我家大慶那天喝多了,不知道怎么就死了,我非常害怕,怕自己擔責任,就把他分尸給扔了。”
警察肯定是不信,因為在剩余的啤酒里檢測到了安眠藥的成分,在鐵證面前,馬艷紅實在是編不下去了,只能全都交代了。
同時馬艷紅也交代出了另外一個案子:“去年我還殺了三個呢,你們去查一下吧!”
警察趕緊去翻卷宗,很快就把徐學禮一家三口被殺的案子翻了出來,這一下四條人命全都對上了。
按理說到了這一步,后面就沒啥懸念了,沒想到開庭的那一天,馬艷紅突然當庭翻供了
馬艷紅在法庭上失聲痛哭:“我是被冤枉的,我之前說的,都是他們逼我的,他們刑訊逼供!”
法官問馬艷紅:“你有什么證據嗎?憑什么說是刑訊逼供呢?”
馬艷紅想了一下,身上也沒什么傷疤,于是又改口了:“他們是誘騙我,是誘供,而且不讓我睡覺,說我招了才讓我睡覺!”
但是馬艷紅同樣拿不出證據,不過她的律師此時發話了:“馬艷紅就是一個弱女子,她不可能單獨殺了人高馬大的壯年男子,更何況還是個警察,一個人殺一家三口,那就更不可能了,這不符合常理,一個女人根本就干不出來這樣的事。”
法官馬上拿出了馬艷紅下藥的證據:“酒里面有安眠藥成分,藥店老板也可以證明馬艷紅去買過安眠藥,同時受害人胃里也檢測到了生前曾服用過這類東西,雖然受害人清醒的時候,馬艷紅可能做不到,但受害人昏迷了,那就容易多了。”
可是馬艷紅聘請的律師并不簡單,他馬上把話接了過去:“我已經調查過了,根據現場剩余酒的化驗結果來看,投藥劑量只能讓成年人產生想睡覺的感覺,在這種情況下,馬艷紅想要把人殺死,成功率是非常低的,就算她能搞定,也要經過激烈搏斗才行,但案發現場并沒有搏斗痕跡,所以不能排除馬艷紅有同伙的可能性,這個案子她很難獨立完成。”
其實這名律師說的有道理,很多殺人的女性,都有男性一起配合,一個人單槍匹馬的干這種事,在女性案犯中確實太少見了。
法官聽完辯護律師的話之后,馬上就問馬艷紅:“你有同伙嗎?”
馬艷紅想了想,突然說了一句模棱兩可的話:“都到這一步了,還說別人干啥啊!”
法官敲了敲桌子:“請你正面回答問題,你到底有沒有同伙跟你一起作案,回答有還是沒有!”
馬艷紅把嘴一撇:“我一人做事一人當,就不牽扯別人了!”
不得不說馬艷紅的這個回答非常狡猾,就看法官怎么去理解了,你要是覺得有同伙,那就得重新再調查,要覺得沒有,就可以接著往下審,爭議性太大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