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一大早,黃國華帶著“趙大局長”提審了徐麗霞,果然不出所料,徐麗霞對“趙大局長”的身份深信不疑。
既然提出來了見領導,那肯定是要提要求的,雙方簡單交流了幾句之后,徐麗霞就提出了自己的兩個要求:
“第一,在槍斃我之前,必須要讓我見一見三歲的兒子,第二,在槍斃我的時候不能五花大綁,我不想被捆著去見閻王。”
這兩個要求并不過分,只要案子是真的,完全可以滿足,趙副所長衡量利弊之后,馬上擅自做主,答應了徐麗霞的要求。
得到了滿意的答復之后,徐麗霞將自己參與的二十三起殺人案全盤托出,并且告訴警察:“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,在我加入之前,賈文革自己還殺了不少人。”
趙副所長和黃國華聽完之后,全部都震驚了,因為徐麗霞說的有鼻子有眼,有時間有地點,那么只要讓訥河警方過去核實一下,一切就都真相大白了。
不過由于那個年代電話還沒有全國聯(lián)網,杭州警方只能給訥河警方發(fā)了一封電報,大概內容如下:
我市警方抓捕了三名訥河籍搶劫犯,根據他們交代,曾經在你們當地殺害了幾十人,作案地址位于第三派出所南邊第三家,你們趕緊派人去核實一下。
訥河警方接到電報之后,根本就不相信,殺了好幾十人,而且還在派出所旁邊,簡直就跟開玩笑一樣。
但是電報畢竟是同行發(fā)過來的,該有的程序還是要配合一下的,訥河警方隨后便派了一名警察,按照杭州警方給的地址核實情況去了。
等這名警察來到賈文革那個出租房之后,發(fā)現大門是鎖著的,于是便翻墻進去看了一圈,院子里并沒有什么異常情況。
由于房門也是鎖的,這名警察只能是透過玻璃往屋里看了看,屋里的陳列非常簡單,根本就不像殺人現場。
既然沒看出來什么特殊情況,又不能把人家的門給砸了,所以這名警察只能如實回去復命:現場一切正常,沒有發(fā)現殺人痕跡。
杭州警方收到回復之后也懵逼了,這邊都交代的清清楚楚,怎么可能沒發(fā)現情況呢?
杭州警方干脆直接給齊齊哈爾市警方發(fā)去了電報,并且指明尸體被掩埋了,齊齊哈爾警方接到電報后非常重視,馬上派人去了案發(fā)現場。
警方很快在賈文革出租房的院子里挖出來四具燒焦的尸體,這一下可以確定了,這里肯定發(fā)生過特大殺人案。
警方趕緊把房門撬開,一進屋就發(fā)現了廚房里那兩個被水泥封住的地窖,等把水泥刨開之后,惡臭的味道馬上充滿了整個屋子。
訥河這樣的小縣城,挖出尸體的消息很快就傳開了,現場吸引來了大量圍觀的老百姓,賈文革他老婆李文珍也很快就知道了這件事。
李文珍非常清楚,殺人的事暴露了,那么自己最終的結局肯定是必死無疑,為了能少遭點罪,當天她就喝了農藥,直接畏罪自殺了。
地窖里的尸體很多已經腐爛的不成樣子,再加上地窖又深又窄,齊齊哈爾警方只能調來了四名法醫(yī)協(xié)助。
由于現場條件有限,將這些尸體弄出來的唯一辦法,只能是法醫(yī)跳進尸坑里打撈,雖然此時訥河的氣溫已經低于冰點,但是現場的味道仍然熏的人睜不開眼睛。
最后警方實在沒辦法,又調來了大功率鼓風機,一邊往地窖里吹風,一邊讓法醫(yī)帶著口罩干活,但還是有一名法醫(yī)由于吸入了大量尸毒,留下了終身的后遺癥。
另外法醫(yī)又對賈文革之前住的那個房子進行了仔細挖掘,不過這次只挖出來了大量的牲口骨頭,事后證實都是他之前偷來的那些牲口留下的。
最終經過拼湊,兩個地窖中一共挖出來三十六具尸體,加上院子里的四具,另外還有外面殺的那兩個收黃豆的,賈文革團伙總計殺害42人。
這件事很快就震驚了全國,訥河這個名不見經傳北方小城也一下子出了名。
由其是在黑龍江地區(qū),老百姓編了一句順口溜:不想活,去訥河,當年訥河縣本應升級為縣級市,也因為這起影響惡劣的特大連環(huán)殺人案耽誤了下來,第二年才獲得審批。
這邊法醫(yī)清理現場的同時,齊齊哈爾市公安局副局長親自帶隊前往杭州,準備把賈文革他們押回齊齊哈爾接受審判。
由于此案案情太大,已經驚動了公安部,為了確保萬無一失,對于犯人的押送方式,兩地警方展開了激烈的討論。
有人提出直接包一架飛機,確保犯人能最快押送回訥河,有人提出直接開車,這樣更方便靈活。
最終比較了各種押送方式的利弊,警方決定直接包下一節(jié)軟臥車廂,把車廂走廊里的桌子椅子全部拆掉,將三名犯人戴上重鐐,直接銬在車廂上。
整個車廂全程除了全程由十四名齊齊哈爾過來的警察嚴加看守之外,杭州警方再派出十名特警協(xié)助護送。
為了確保萬無一失,公安部又下達命令,這列火車沿途停靠的省會車站,當地公安局的一把手必須上車檢查,并且從當地派出十名特警接替上一站的協(xié)助人員,接替將三名重案犯押送回齊齊哈爾。
1991年11月18號,押送小隊正式返程,賈文革和李秀華都被戴上了重鐐,并且堵住了眼睛和耳朵,另外防止他們自殘自殺,還給他們各自戴上了一頂摩托車頭盔。
由于徐麗霞有重大立功表現,再加上她是女人,所以押送小組最終決定,對其網開一面,只給她戴上了手銬和腳鐐。
這一路上四名警察組成一個看守小組,二十四小時輪班盯著三個人,三個人情緒都還算穩(wěn)定,沿途并沒有發(fā)生什么意外,經過一天一夜的長途奔波,1991年11月20號晚上,三個人被帶回了齊齊哈爾。
接下來的事就簡單了,趕緊如實交代,審訊的重點集中在以下幾個問題:你為什么要殺人?你殺的這些人都是誰?除了這些尸體之外,還有沒有殺其他的人?除了李秀華和徐麗霞,還有沒有其他同伙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