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仙宮,真武殿內!
沈庭跟隨痕檢,來到疑似刑罰者的腳印近處。
上午明亮的陽光,透過老式木窗的縫隙,落到那些腳印上。
將上面的紋路,以及灰塵、泥沙、草屑等等,照得清清楚楚。
沈庭蹲在腳印旁,看著一名戴著白手套、手拿小粉刷的痕檢人員,收集腳印上的顆粒物,微微皺眉。
他回憶刑罰者之前幾起案子的表現:
“雖然對刑罰者的某些剖繪結論,有問題。
但基礎性的結論,比如刑罰者極度謹慎,反偵察能力強,對警方的調查手段也有很深的了解。
這些結論應該是沒問題的。”
換言之!
刑罰者因為第六起案子被提早發現,心里驚恐,導致這次作案不小心留下腳印……
這個解釋在沈庭看來,并不充分。
刑罰者有精力在受害者額頭上紋字,有時間用紙灰擺出數字,卻忘記更重要的事情,處理案件現場?
沈庭感覺刑罰者,不太可能會犯這么低級的錯誤。
“那這鞋印是怎么留下的?
是刑罰者故意留下的,他還想戲耍調查員?”
這個,沈庭感覺也不太靠譜。
因為熊貝貝說的其實也沒錯。
刑罰者忽然連續殺死多名目標,明顯有些著急了。
這個時候再遺留自己的腳印,不怕調查員真的從其中找到某些線索?
如果腳印是偽造的,那他這么不嫌麻煩,換鞋在真武殿這么多地方留下印記?
更何況,就算是偽造的印記,也可能被逆向追蹤到。
“這刑罰者在搞什么?”
沈庭一時之間,還真有些看不明白刑罰者究竟要做什么。
“說起來,還是我對刑罰者的剖繪不夠深入。
關于刑罰者,還有一系列的矛盾,沒有解開。”
如果犯罪剖繪師真的對目標進行了完整、徹底的剖繪,那目標的一切犯罪行為,都應該能輕松解釋。
沈庭默默回想之前剖繪時,遇到的一系列疑點。
尤其是刑罰者的作案動機。
剛開始接觸這個案子的時候,沈庭認為刑罰者想通過道教地獄里的殺人手法,宣揚因果報應,警醒世人。
為此,特意選擇了輿論有爭議、且犯過錯沒有受到足夠懲罰的人,作為目標,并在外網發布視頻。
這樣才能足夠吸引大家的眼球。
所以剛開始的時候,刑罰者的形象基本是圓滿且統一的 。
唯有一些小的矛盾點,比如殺普通人。
后來!
隨著關宏宇發現犯罪現場的灰燼數字,代表刑法里的法條。
沈庭和群成員,都感覺有種割裂感。
法條出現在犯罪現場,顯得非常不和諧。
再加上刑罰者在多個現場殺死目標的同時,還殺死了目標的家人。
殺害無辜者,自然犯下了殺業。
這和刑罰者要宣揚的理念,明顯是沖突的。
因此!
沈庭進一步剖繪,有了刑罰者可能是團伙或人格分裂這一結論。
再后來!
唐仁提出疑問:每一殿大地獄掌管十六個小地獄 。
刑罰者為什么選擇特定的地獄刑罰殺人?
而不是按照常理,選擇最容易實現的手法?
結合之前的剖繪結果,群成員認為刑罰者可能真的是公檢法的工作人員。
由于某些原因,兇手嗜殺成性,選擇自己辦案過程中,遇到的殺人手法殺人。
使用道教地獄的殺人手法,可能只是為了掩飾這一點。
“不過,刑罰者為什么要用地獄刑罰,隱藏自己真正的殺人手法?”
只是為了誤導調查?
讓警員不會根據這些手法,逆向鎖定他?
這是很合邏輯、也很自然而然的理由。
只不過,沈庭還是覺得不夠充分。
如果只是為了掩飾,刑罰者完全有能力做得更完美一點——
不殺那些普通人!
不留下代表法條的數字!
這樣的話,沈庭就算作為剖繪師,也無法意識到刑罰者本身的割裂和矛盾。
“刑罰者為什么不將案子,做得更完美一點?”
沈庭作為調查者,覺得刑罰者的作案手法不夠完美,這自然很古怪。
但結合刑罰者的作案過程,沈庭確實覺得這是個很成熟、很狡猾、也很有實力的殺人狂。
這樣的殺人狂,正常來說完全可以將細節處理得更加天衣無縫。
可他偏偏沒有……
這就很奇怪了!
沈庭思來想去,先排除了之前猜測里的一種可能——
團伙作案!
因為從所有案件的殺人過程來看,這不像有組織的多人作案。
刑罰者不但殺害核心目標,使用了同樣邏輯的手法。
殺害無辜者時,每次也都是一擊斃命。
從殺人手法到犯罪現場的處理,再到這次真武殿留下的相同鞋印等等。
刑罰者作案有復雜性,但整體來看作案過程還是很統一的,缺乏團體作案的多變性。
所以!
沈庭更偏向于刑罰者是單獨作案!
“排除團伙作案的可能,那基本只有一種可能了。”
沈庭微微皺眉。
刑罰者估計真是人格分裂。
而且是非常特殊的人格分裂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