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明非喘息著收起大劍,劍刃上,血液正順著鋒利的刃口滴落。
他隨手扯過一塊破布,用力擦拭著盔甲上干涸的血跡,那奇怪的腥臭味道依舊揮之不去。
老實說,路明非嚴重懷疑葛瑞克是不是掌握了什么超越時代的生物科技,竟然能把一個清秀的貴族少年硬生生改造成這副尊榮。
“這他媽到底是怎么做到的?”
路明非低聲咒罵了一句
不論如何,從一路上的所見所聞來看,過程一定是殘酷而血腥的。
“半神”之名,本應承載著神性的光輝與王者的威嚴,可葛瑞克卻將其肆意踐踏,幾乎成了一場褻瀆的狂歡。
他貪婪地攫取力量,不惜將活生生的軀體撕裂、拼接,那些懸掛的斷肢,扭曲的怪物,無不昭示著他實為“弱者”的真相——
所謂“接肢”,不過是怯懦者對力量的病態渴求,用他人的慘叫與血肉,填補自己空洞的王座。
黃金之名啊......
路明非搖搖頭,驅散腦海中的胡思亂想。
他抬首,忽然被墻壁上的一幅巨幅油畫吸引了目光。
畫中的男人身披華貴的鎧甲,頭戴黃金王冠,面容威嚴,與雄獅為伴。明明只是一幅油畫,路明非卻能清晰地感受到男人的氣魄和威懾力。
“那是初代艾爾登之王——葛弗雷。”
金木研的聲音從身后傳來。他甩去赫子上的血跡,順著路明非的視線望向油畫:
“葛瑞克的祖先,也是‘黃金’葛德文的父親?!?/p>
路明非盯著畫中男人如山岳般的身姿,又瞥了眼滿屋子的斷肢殘骸,忍不住咂舌:
“差距也太大了吧?我已經開始好奇葛瑞克到底長什么樣了......”
“葛弗雷是真正的戰神,”金木研輕聲道,“傳說他四處征戰,討伐古龍,擊敗風暴王,是黃金樹時代的開創者。
至于葛瑞克......”
他似乎想起了什么,嘆了口氣,說道:
“他的‘尊榮’,你很快就會見到了。”
油畫上的葛弗雷目光如炬,仿佛正俯視著這座充滿血腥的接肢之地。
路明非忽然感到一股莫大的諷刺。也許那眼神里除了威嚴,還有一絲難以察覺的悲哀。
“我們大概走了多遠了?前面又還有多遠?”
路明非問道,聲音里帶著一絲疲憊。
金木研伸出一根手指,輕輕點住側頰,偏過頭思索著:
“嗯......如果路君特別想去挑戰葛瑞克的話,是有近路的。但要說探索度的話,差不多,十分之一吧?!?/p>
“什么?”
路明非大驚失色:
“我們這么一路拼死拼活的殺過來,才開了十分之一的圖?”
金木研溫和地笑了笑:
“史東薇爾是寧姆格福的主城,面積不小的。不過有些地方,我想路君也沒有必要去。這樣算下來的話,三天應該就能到達深處小房間?!?/p>
“三天?”
路明非面露遲疑:
“你是說,規避掉不用去的地方,我們也要不眠不休地探路、殺敵至少三天,才能見到葛瑞克嗎?”
他的聲音里帶著難以置信。
在路明非的理解中,史東薇爾就是中世紀的舊古堡,雖然地形復雜,道路繁瑣,但也不至于跑三天吧?
要知道,交界地的一次日升日落可是要比地球長很多的!
金木研微微點頭,語氣平靜卻帶著一絲無奈:
“是的,而且前提是不遇到意外情況?!?/p>
路明非揉了揉太陽穴。
他當然知道金木研說的意外情況是什么。
如果突然出現棘手的精英騎士,或是遭受暗算,那路明非就會從賜福點重生,然后從頭開始。
畢竟路明非是個菜鳥。
換算實力來說的話,他目前的實際實力大概就是:
流刑士兵